9月11日上午,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發布會,通報2024年浙江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情況,并發布金融審判典型案例。報告顯示,2024年全省法院金融案件一審收案20.04萬件、結案17.32萬件,同比分別增長25.34%和6.54%,收結案數均呈上升趨勢。在案件量顯著增加的情況下,全省法院金融案件一審平均結案時間較上年減少1.87天,審判效率持續提升。
值得關注的是,浙江高院此次除發布金融審判十大案例外,還首次圍繞“助力破解企業融資難、融資貴”問題專門發布一批典型案例。
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聯合會數據顯示,截至2024年底,全省民營企業在冊總量達350.53萬戶,占企業主體總量的92.06%,已成為支撐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力量。然而在司法實踐中,法院發現融資難、融資貴問題仍是制約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長遠發展的突出瓶頸。“隨著近年來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以及國家打擊高利貸、套路貸力度的加大,民間借貸呈現出以各種形式規避監管的情形。”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。部分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因自身盈利能力有限,缺乏有效擔保,融資渠道狹窄,導致融資成本持續走高,違約風險不斷積累。
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審理一起典型案件:某銀行向一地產企業發放5億元貸款后,雙方另簽一份《專項財務顧問服務協議》,約定銀行為其提供財務顧問服務,服務費570萬元。地產公司陸續支付275萬元后,銀行無法證明已實際提供服務。最終,法院認定該筆費用實為變相加收的利息,在還款中予以抵扣。銀行上訴后,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。
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,針對企業融資過程中存在的設置融資障礙、增加用資成本、引發融資風險等問題,法院既要鼓勵開源,暢通融資渠道,對新類型融資模式保持寬容的司法態度,也要強調節流,對不合理增加融資成本的行為依法予以否定,同時更應關注風險,杜絕金融隱患。
本次發布的案例還涉及以中介費等名義收取額外費用、過度加重保證責任、約定過高違約金等加重企業融資負擔的情形,法院均對此類行為作出否定評價,依法規范融資市場秩序。此外,企業破產、重整過程中,法院在保障債權人權益的同時,也積極暢通信用修復渠道,解決困境企業融資難問題,助力誠信企業重返市場。